內地地方法院近期審判一宗與澳門太陽城集團相關的跨境賭博案。據內地媒體報導,山西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五(10日)公佈,被告陳某於去年1月因不願成為太陽城賬戶會員的下線,要求自己開戶,直接跟賭廳結算佣金,並與賭廳簽訂協議,在會員賬戶內注資450萬港元,其後多次為同鄉開設包房賭博,並從中抽取佣金約74.2萬人民幣元,終被控以開設賭場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,並處罰金15萬人民幣。
據呂梁中院披露案情指,去年1月5日,陳某決定前往澳門開設賭博賬戶,並令周邊親朋好友向其借用的銀行賬戶,轉賬410萬人民幣。同月6日晚,陳某抵達澳門時,太陽城已為其注冊成為另一戶主梁某下線的會員。不過,因陳某不同意做下線,要求直接與賭廳結算佣金。
事隔一天,陳某在朋友閆某的協助下,最後與賭廳簽訂協議,在賭場賬房註冊成為會員賬戶,並注資450萬港幣。其後,陳某通過自己的賬戶資金、會員身份,為其同鄉張某、李某、楊某多次開設包房進行賭博,並通過賭資流水當中抽取佣金約74.2萬人民幣。
報導指,一審法院認定被告陳某觸犯開設賭場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,並處罰金15萬人民幣;非法所得的74.2萬人民幣佣金全部予以沒收。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陳某以營利為目的丽景湾艺术网上赌场,在境外賭場通過開設賬戶、洗碼等方式,為內地公民赴澳門賭博提供資金擔保服務,情節嚴重,其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,二審法院最終維持了一審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