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到辽宁省营口市等地区人士 昨晚9时起入境澳门须隔离14天
发布日期:2022-04-02 19:30 点击次数:122
导读: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昨(19)日宣布,因应辽宁省的疫情变化,卫生局根据第2/2004 号法律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14 条的规定,自今晚9时起,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海小区的入境人士,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,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,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。
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昨(19)日宣布,因应辽宁省的疫情变化,卫生局根据第2/2004 号法律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14 条的规定,自昨晚9时起,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海小区的入境人士,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,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,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。
澳门应变协调中心提醒,入境前14 天内曾经到过内地以下地方的人士,须按照 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 天医学观察: